时间:2024/12/16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中新经纬3月30日电因未披露控股股东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项目筹划情况,明牌珠宝、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日月首饰集团)、董事长虞阿五及总经理兼董秘虞豪华30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明牌珠宝控股股东日月首饰集团于年12月筹划投资实施日月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项目,并与相关方洽谈光伏电池项目合作事宜,明确与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项目投资合作的意向。

明牌珠宝股票于年12月22日、年12月2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达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标准。而公司于年12月25日下午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却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明牌珠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年修订)》第2.1.1条和第7.1.2条的规定。

日月首饰集团未及时将有关筹划事项告知公司,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虞阿五、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虞豪华同样违反了相关规定。

深交所要求明牌珠宝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此前在3月6日晚间,明牌珠宝披露公告称,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其中显示,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明牌珠宝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公司在年12月25日下午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未披露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关于日月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项目的筹划情况。

二、公司存在用印管理不规范、董事会秘书长期缺位等内部控制缺陷。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明牌珠宝、董事长虞阿五及总经理兼董秘虞豪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新经纬注意到,2月6日,拟跨界投资百亿的明牌珠宝曾收到深交所下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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