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中新经纬3月6日电明牌珠宝6日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表示,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公司在年12月25日下午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未披露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关于日月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项目的筹划情况。

公司存在用印管理不规范、董事会秘书长期缺位等内部控制缺陷。

浙江证监局表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三条规定。董事长虞阿五、总经理兼代董事会秘书虞豪华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明牌珠宝和相关责任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浙江证监局还表示,明牌珠宝应当在收到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对此,明牌珠宝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并将按照上述警示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浙江证监局报送报告。

中新经纬注意到,2月6日,拟跨界投资百亿的明牌珠宝曾收到深交所下发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jg/pgjg/8324.html

------分隔线----------------------------